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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Information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20 浏览次数:3160
询价采购编号:GMPT2019-007
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化工产品合格供应商
项目编号:GMPT2019-007号
8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二○一九 年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比选邀请函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
第四部分 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第六部分 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比选邀请函
各供应商: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决定对生产所需化工产品面向社会,比选合格供应商。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热忱欢迎有意愿与公司合作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供货,按照提供样品、试用等流程,待产品评审合格后,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体系。
一、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A类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提供2018年的业绩资料;
(三)B、C类产品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二、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时间:2019 年 5月20日— 2019 年5月29日 。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一)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9年 5月29日17:00。
(二)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636号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综合部。邮政编码:610100
(三)报价文件接收人:张晶 联系电话:028-88400151 13882292442
技术咨询电话:彭辉 联系电话:18030722759
采购单位监督人:李霞 联系电话:13668198098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
1 | 采购人 | 名称: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636号 联系人:汤先生 电 话:88400151 |
2 | 项目名称 | 合格供应商比选
|
3 | 建设地点 |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636号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 不接受 |
5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答疑与澄清:如对采购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距采购截止日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 |
6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供应商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48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 |
7 |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
8 | 响应文件组成 | 响应文件由正本 2 份;副本2份组成 |
9 |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 1.装订牢固,并应编制目录和连续页码(封面和扉页除外); 2.报价函、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集中装订成1册并编制目录。 |
10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636号 采购人名称: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比选 ,在 2019年 5 月 29 日 17 时前不得开启 |
11 |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636号 |
12 |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 否 |
13 | 公开报价时间和地点 | 公开报价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636号 |
14 | 评审办法 | 满足资质条件,最低价 |
一、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供应商在报价前必须对所投货物的型号、价格等进行市场调查,保证在签订合同后按期供货。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应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中标人必须对报价文件负全责;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供货。
四、各供应商填列的单价和总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报价应包括设备设计和制造费、运费、税费、安装调试费及货物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供应商须对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报价含税13%,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报价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询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5月 29 日17:00时,截止时间后,将拒绝接收新的报价文件。
(二)投送地点: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综合部
六、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二)未按照规定提供授权书原件的,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填列不完整和有涂改现象的,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代表签字不齐的;
(四)报价文件中出现计算性错误的;
(五)供应商擅自改变货物型号、配置的;
(六)供应商的报价材料密封不合要求的;
(七)其他询价小组认为的其他非实质性相应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评审过程的保密性:报价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文件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询价采购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八.报价文件的评审
(一)评审工作由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审,负责完成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简称成交商)。
(二)审查是否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出现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时采购无效,询价小组有权决定拒绝所有报价文件。
(三)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询价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证明文件,或者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非法的、无效的,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四)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
1.对于经审查确定为资格合格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将审查其报价文件是否对询价文件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2.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是指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询价小组决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3.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将被作废处理:
(1)报价文件未按询价文件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相关格式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
(3)明显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
(4)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明显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5)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样机(样品)但供应商未提供;
(6)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五)报价的审查: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以文件上的价格为准。报价文件中的分项报价合计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的合计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 澄清: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了询价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可以书面形式(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询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有权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或取消采购活动: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询价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文件都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1. 评审小组只对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程序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第三部分 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所投产品的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A类提供)
5、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A类提供)
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7、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和操作人员资质;
8、产品通过国家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证书等;(A类提供)
9、公司的详细营业情况、联系人、电话;
(二)供应商能力要求
1、供应商接到订单必须在24h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2、危化品必须是专用车辆运输,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因场地所限,供应商提供的液碱、次氯酸钠等要求吨桶送货;
4、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每一批次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方能验收入库。
(三)其它要求
1、付款周期及方式:原则上实行货到二个月后滚动付款方式。即供方货到验收合格后,且需方收到该批货增值税发票并在财务挂账,即开始计算付款周期,二个月账期到后,以银行承兑或者汇款结算该批次货款
2、价格相对稳定:当市场价格超出合同价格但波动在10%以内时,仍按原合同价格执行;当市场价格上下波动超出合同价格10%以上时,供应商和采购方提出涨价或降价要求,都由双方发出调价申请函,说明调价原因,双方协商,重新审计价格,原来合同价格按最新调价价格执行,其余条款不变。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4、化工产品明细表(附件二);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供应商在递交询价报价文件时,必须是密封完好的,密封件正面应标明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______年度______意向订货合同 | |||||||
供方: 合同编号:( ) 合同签约地:成都 | |||||||
需方: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合同签定日期: | |||||||
一、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吨) | 总金额(万元) | 交货日期、数量 | ||
吨 | 0 | 本合同数量为意向性数量,具体交货日期和数量以需方每月 订单为准,根据需方需要的品种、型号及数量送货,每单货物的送货单随货物同时送到。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 | |||||||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 |||||||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三段359号A05厂房。 | |||||||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供方负担。 | |||||||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货到需方,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 |||||||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费用负担:外包装标明批次、数量,并及时提供批次合格证;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 | |||||||
所有供方的化工产品内外空包装包装由供方免费负责回收。 | |||||||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同一个批次(批号)产品,并同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否则需方有权拒绝收货。 | |||||||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二个月后滚动付款方式。即供方货到验收合格后,且需方收到该批货增值税发票并在财务挂账,即开始计算付款周期,二个月账期到后,以银行承兑或者汇款结算该批次货款。 | |||||||
九、违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 |||||||
十、知识产权约定:供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具有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一旦出现第三方向需方主张知识产权权利时,供方应采取必要措施让需方免除该争议且供方应以第三人身份参与争议,否则需方会立即停止对供方的相关产品采购,供方承担需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和解金、行政罚金、律师费、诉讼费以及处理该争议的必要差旅费。 | |||||||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订购数量为意向性,准确数量以需方订货传真通知数量为准。书面订货传真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 |||||||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传真件有效。 | |||||||
供方: | 需方: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鉴 ( 公 ) 证意见: | |||||
经 办 人: | |||||||
地址: | 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成龙大道35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028--88456070 | 鉴 ( 公 ) 证机关( 章 ): | |||||
传真: | 传真: 028--88456069 | 年 月 日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成都建行二支行 | ||||||
帐号: | 账号: 51001426208050617526 | 注: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610100 | 鉴 ( 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19年 5月 x日至 2020年 月 日止 | |||||||
第五部分 文件格式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 项目询价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
单位开户行名称(全称):
单位基本户帐号:
附件二
化工产品明细表 | ||||||||
类别 | 品 名 | 规 格 | 单价(元) | 单 位 | 年使用量 | 生产厂商/品牌 | 产品指标要求(不能达到的单项指标请注明√,Χ)未注明的按国标和企业标准执行 | 资质要求 |
A | 盐酸 | AR2500毫升 | 瓶 | 6吨 | GB/T 622-2006 | 1、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产品通过国家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证书等; 3、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4、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 ||
盐酸 | 工业级25Kg/桶 | 公斤 | 10吨 | GB/T 622-2006 | ||||
盐酸(含量36-38) | CP25Kg/桶 | 公斤 | 80吨 | GB/T 622-2006 | ||||
硝酸 | AR2500毫升 | 瓶 | 8吨 | GB/T 626-2006 | ||||
B | 锌粉 | AR 500克 | 瓶 | 1000公斤 | GB/T 6890-2012 |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水合肼 | AR 500毫升 | 瓶 | 600公斤 | HGT 3259-2012 | ||||
水合肼 | 工业级 | 公斤 | 800公斤 | HGT 3259-2012 | ||||
氢氧化钾 | AR 25/Kg | 袋 | 5000公斤 | GB/T 2306-2008 | ||||
氯化铵 | 优级纯 | 公斤 | 7吨 | GB/T 658-2006 | ||||
无水乙醇 | AR2500毫升 | 桶 | 700桶 | GB/T 678-2002 | ||||
氢氧化钾 | AR 25/Kg | 袋 | 5000公斤 | GB/T 2306-2008 | ||||
氢氧化钠 | AR500克 | 瓶 | 600公斤 | GB/T 629-1997 | ||||
亚硝酸钠 | CP25公斤 | 公斤 | 800公斤 | GB/T 633-1994 | ||||
氢氧化钠 | CP25公斤 | 公斤 | 1.5吨 | GB/T 629-1997 | ||||
C | 液体烧碱 | ≧30% | 吨 | 120吨 | 无明显杂质 GB/T 629-1997 |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次氯酸钠(液体) | 10% | 吨 | 30吨 | 无明显杂质 GB19416-2013 | ||||
硫代硫酸钠(液体) | 20% | 吨 | 30吨 | 无明显杂质 G/T 2328+92 | ||||
氯化钙(液体) | 35% | 吨 | 20吨 | 无明显杂质GB/T26520-2011 | ||||
硫酸(液体) | 50% | 吨 | 40吨 | GB/T 625-2007 |
注:1、国家管制的易制毒易制爆产品必须要有资质才能填报价格,否则为废标。
2、危化品的运输和罐装必须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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