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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设备物资搬运、吊装、就位等搬迁服务询价采购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29 浏览次数:1164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设备物资搬运、吊装、就位等搬迁服务询价采购

一、邀请报价项目概要

(一)邀请人: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设备物资搬运、吊装、就位等搬迁服务

(三)项目概况:针对公司设备物资搬运、吊装、就位等需求,特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最终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分项报价表未包含的服务内容以光明股份审计法规部审计价为准:

1. 依照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承担我公司设备在合同期内的零星搬运需求,包含设备物资的搬运、吊装、运输等一系列工作。供应商需依照我司日常设备搬运需求,按时、按量、安全快速的完成设备搬运任务;

2. 供应商每次作业时现场需要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指挥人员、吊装操作工(需要时)、起重工、技术工人、协调人员等一系列专业人员;

3. 收到我公司搬运需求后,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响应,并确保在约定时间派遣相关专业人员携带相应设备抵达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

4. 供应商的淘汰机制:安全方面--因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立即淘汰;因操作不当累计两次造成设备设施损坏(需要完成相应的赔偿)的立即淘汰;时效方面--连续两次未按规定时间到厂或规定时间完成吊装任务的立即淘汰;服务方面--对甲方安全人员或领导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建议拒不执行或推诿的累积两次立即淘汰。被处罚供应商可对判罚提出异议,提交至我公司体系资产部,由体系资产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确认责任划分。

5. 供应商被淘汰之后,将依照比选排名逐次递进补充供应商。

(四)项目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光明光电工业园区内

(五)评选方式:综合评定 

二、报价须知

(一)投标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年初至今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实缴资本证明。

5. 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

(二)投标人须在四川省注册或省外注册在四川设有正式的分支机构,且注册3年以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拥有固定营业场所。(提供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其他要求

1. 公司从事设备搬运吊装转运类作业5年以上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叉车作业人员——持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N2/N1,同时叉车本身需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报告》;

3. 吊车——起重车辆具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年度检测合格证书》《起重机械保险证明》、起重车辆《行驶证》;

吊车操作人员持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Q2。

本次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9日16:30时前,投标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636号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 周女士 收 。电话:15882165234

设备搬迁服务询价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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